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,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按照公安部、省厅和市局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,会同网信部门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,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高压严打态势,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。

案例一:王某某威胁恐吓寻衅滋事案

近日,网民王某某因感情纠纷,多次通过电话、网络平台等方式威胁恐吓他人,并尾随、持刀将他人砍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王刑事拘留。

案例二:宋某(化名)侮辱他人案

近日,威海网民宋某(化名)因感情问题,对其前女友怀恨在心,酒后捏造不实信息并将其电话、照片等个人信息发布到宋某社交账号中,该信息被转发、传播,导致多人通过添加其前女友微信对其骚扰,严重侵害其精神和正常生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(二)项之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宋某给予行政处罚。

— 网络谣言类别 —

一、网络灾害谣言

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,或者捏造、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,引起公众恐慌,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。

二、网络恐怖谣言

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,引发公众恐慌,扰乱社会秩序,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,影响社会稳定。

三、网络犯罪谣言

指捏造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,引起公众愤怒、恐惧,引发公众对政府、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,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,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。

四、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

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,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、销售者损失。

五、网络个人/企业事件谣言

指针对某些个人/企业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,侵害当事人隐私/声誉,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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